一、延长企业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期。受疫情影响,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可通过网厅、手机 APP、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途径向大英县医疗保障局报备后,延长医疗、生育保险缴费期,在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补办。补办时,对参保企业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对参保职工个人不收取利息,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二、延长城乡居民医保2020年缴费期。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延长2020年缴费期至2020年5月31日。 三、确保疫情期间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因受疫情影响延长申报缴费期、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确保其职工的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疫情解除后 3 个月内补办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移、补缴费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四、妥善处理医疗保险历史欠费清收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暂不对县内参保企业的职工医疗(生育)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各企业在职工医疗(生育)申报中遇到具体问题可联系大英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杜童;联系电话:0825-7822590,139825804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