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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局关于县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复函

2015-10-2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8|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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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大农业函〔201539

大英县农业局

关于县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

复   函

何天军政协委员:

你在县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如何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第22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农村闲置土地资源的关注,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认真研究,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措施。目前,各项措施正在加紧落实,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随着城郊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农村空心化愈来愈烈,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撂荒、闲置的问题日渐突出,这的确是现实状况。你提的解决建议很好。我们根据你的建议展开了具体的调研制定了大英县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方案。该方案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部署,以坚持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以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为导向,以如何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成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受益者。

一、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

突出字,引才下乡,引技术下乡,引管理经验下乡。大力培育业主和龙头企业,进行土地集约化经营和综合开发。要大力鼓励本地有经营能力的农户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要创造条件,广泛发动,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干部积极带头承包、领办、参股农业项目,大力开发特色产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把农村土地流转与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创新经营模式,鼓励农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和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对农产品进行深度开发。

二、妥善解决撂荒土地

我们将进一步以培训、会议、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自己不愿耕种,又不委托他人代耕或拒绝流转,造成土地撂荒超过2年的,发包方及时依法收回并终止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在有偿、依法、自愿的原则下,对因无力耕种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的方式流转。要注重做好撂荒土地的流转工作,引导农民将撂荒土地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支持各类规模经营主体承租和经营撂荒土地。对长期外出,已有稳定职业或失去联系农民的撂荒土地,在不改变原承包关系的前提下,乡村基层组织要组织搞好代耕,也可委托其他农村经济组织代为管理和流转,代耕收入归代耕者。外出务工的农民也可以与其他农村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委托代为耕种或流转,流转收益按双方约定比例分配。对耕地长期撂荒的,停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

三、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5年,全县新发展种粮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34户以上,全县新增种植业家庭农场25个;规范建设农业合作社5个。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公共管理服务型合作社10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个、土地股份合作社3个,加入合作社社员达3万户以上。通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使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

1.强化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培育。夯实家庭经营基础,壮大现有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建设。引导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通过土地依法流转,扩大生产规模,成为专业大户或转型升级为家庭农场,发展标准化、生态化、专业化、绿色化、有机化生产,提高产业化水平。

2.强化农民合作社培育。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级农民合作社的示范作用,带动引导分散的农户按照产业链、产品和品牌组建合作社兴办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提高办社能力、完善办社机制、提升生产经营、市场营销和组织带动能力。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新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完善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经营管理制度、股权利益分配制度,建立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等。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登记管理制度。

3.强化农业企业培育。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农业企业上档升级,创建国、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引导农业企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方式进行联合重组,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它们对农业产业化的带动能力,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与农业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四、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加强信贷扶持。对土地规模经营30亩以上、经营合同期限10年以上并实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的经营业主,在资金投入方面确有困难,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争取县财政每年在农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份额的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奖励在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和业主。并逐年增强专项资金的储备,加大对典型、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大英县农业局

                           2015年9月22

联系人:税君   联系电话:13909066994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信息调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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