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的要求,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充分发挥医疗保障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成立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组长:徐 琳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昌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 平 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胥 波 审核股股长 吴 涛 稽查股股长 侯丽娟 综合股股长 黄 蓉 医疗救助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核股,由审核股长胥波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相关防控措施、落实相关医保政策、及时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加强药品价格监测、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等。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