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完善通报机制。县道安办(路长办)要建立每月、季度、年终通报机制,总结“警长制+路长制”工作,通报发现的问题。县道安办(路长办)每季度组织开展“警长制+路长制”工作督导不得少于1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应开展1次“警长制+路长制”工作督导。公安机关要继续坚持“警长制”月通报机制,持续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道安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八)提升科技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交通信息系统及“农交安”APP。路长、劝导员(路管员)、公路警长“农交安”APP安装使用率应达到100%,并充分利用“农交安”APP开展日常工作。专职路长督促劝导员(路管员)每天录入安全劝导日志不少于1条,每周录入安全隐患排查不少于1次,并适时督促完成农村地区机动车录入率,每月确保达到100%。推进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全面整合“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治安卡口”等系统,实现全域调动、基础数据适时上传、在线分析、自动预警,提高数据共享、共同监测、协调联动工作能力。
牵头单位:县道安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九)强化业务培训。全县每年组织农村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管理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内容主要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车驾管服务、农村交通组织规划等。县道安办(路长办)每年组织“警长制+路长制”工作培训不少于4次,培训内容主要为隐患排查和治理、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农交安”APP使用和基础数据采集、轻微事故处理等。
牵头单位:县道安办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党委政府主责主抓农村公路“警长制+路长制”工作,建立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县级政府负总责、镇政府主抓”机制。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安、路域环境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责任清单。结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大英县机构改革方案》(大委〔2019〕13号)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交通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警长制+路长制”具体职能职责,建立“警长制+路长制”政府领导责任清单,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三)强化考核激励。“警长制+路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县道安办(路长办)研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建立“警长制+路长制”常态化考评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专职路长、劝导员(路管员)、公路警长日常工作考评制度,确保日常巡查、养护、劝导职责落实落地。要积极开展“警长制+路长制”示范镇创建活动,并纳入年度交通安全管理先进镇评选。
(四)强化宣传培训。通过“两微一端一抖”、广播、电视、报纸、展板、宣传手册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公路“警长制+路长制”工作,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争取支持。要按照“一村一阵地”要求,依托村(社)活动室建设一批交通安全宣传阵地。要在重大节假日或民俗活动期间,及时组织群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交通安全宣传质效,不断涵养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