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各镇乡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所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直接查处镇乡人民政府及其基层国土资源所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复议。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的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监督检查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县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管理矿产资源评审、登记、统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十二)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县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制订、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管理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土地报征工作。取回2013年上报的十个征地批文3341亩,2014年上报5个批次面积1835亩,同时认真研究政策和法律法规,吃透政策法律,用好用活政策,加强报件组卷培训,努力提高报件质量和效率。
(二)土地出让工作。2014年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29宗,面积1508.754亩,合同总价款8.39亿余元,占全年土地收益目标任务1.5亿元的559.52%。催缴土地出让价款5.14亿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土地整理工作。全年共实施完成4个土地整理项目和4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整理土地5.66万亩,实现新增耕地5400亩。申报了18个土地整理项目,项目涉及隆盛镇等5个镇(乡)90个村,计划整理土地面积19.85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87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5.88万亩,预计投资2.62亿元。立项和入库13个土地整理项目,项目涉及蓬莱镇等9个镇(乡)共计65个村,共计整理土地面积14.88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34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1.91万亩,计划投资1.93亿元。在已入库和立项的项目中,规划设计的项目达到8个,分别是蓬莱镇新苗村等6个镇(乡)4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争取到省财政全额投资1.24亿元。
(四)地灾防治工作。地灾防治实现连续九年无地灾人员伤亡。先后草拟、出台了5个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文件,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落实了213名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人员,实现了覆盖到村、到点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网络。修订完善7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发放了150余份防灾避灾“明白两卡”。成功争取建设路安置房、青狮岩地质灾害治理省投项目,完成通仙井湾村2、4社和回马花园村2社地灾隐患的施工治理工程。
(五)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工作。9月29日,遂宁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大英县分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并在各镇乡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建立了工作责任机制和网络信息平台,全县已流转1宗,面积4.87亩。
(六)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2014年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外业测绘、权属调查等相关工作,下一步将全面进入内业审核和制证阶段。严格将工作成效与专项工作经费挂钩,对先进典型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充分调动乡镇、村社干部积极性。
(七)“双挂钩”项目工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助推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探索土地整理和“双挂钩”项目相结合的新路子。其中通仙乡井湾村土地整理参加户数25户,100余人,小区建设面积7亩左右,房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整个小区完成了基础配套设施、道路、绿化等工程,有力助推新农村建设。
(八)耕地保护工作。严格年度计划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今年使用省厅下达我县正常年度计划70公顷,省计划(保障房)年度计划7.2227公顷,省追加计划27.6768公顷。全年未发生超年度计划使用土地的情况,确保耕地3.603万公顷、基本农田3.019万公顷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耕地后备资源省试点工作在我县开展,根据省国土厅的安排,省规划院、整治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已于2014年10月29日进驻大英,集中力量、加班加点、连续开展工作,完成全部内业处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县2014年卫片执法工作图斑73个,面积430.79亩,立案查处的3宗违法用地目前均已结案,非立案查处的41宗违法用地目前均已按督察局整改要求整改到位。全年以例行督察为契机,以落实执法巡查责任为重点,以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为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动态巡查工作制度,使全县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发现和有效遏制。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4227.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216.60万元(单位经费收入217.8万元,项目经费13998.8万元),其它收入10.7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3507.64万元,主要反映在2014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专项资金通过单位账户下达,导致当年决算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014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3487.8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133.7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92.78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161.3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39.4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12753.3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资金通过单位账户下达,再转入项目资金专户,形成决算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该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该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133.71万元,主要用于: 征地和拆迁补偿及土地开发整理支出。
(二)农林水事务支出192.78万元,主要用于:集体土地确权及信息建设库项目等支出。
(三)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161.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及其它国土资源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