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任常荣、胡万里委员: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案B类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你们在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强化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建议》(第32号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畜牧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规模养殖异军突起,呈现出养殖场户多、养殖规模大、养殖效益好的特点,对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受养殖历史、养殖习惯以及环保意识、环保资金、设施配套和圈舍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全县各镇乡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养殖污染,特别是个别养殖场污水直排江河,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我们充分认识到养殖污染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高度重视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养殖粪污直排江河问题,促进全县饮用水质根本好转,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英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域划分方案> 的通知》(大府办发【2011】19号)要求,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禁养、限养有关规定,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一律限期关停并转,在限养区内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和其他限制养殖措施,适养区内畜禽养殖存栏总量不得超过控制总量,必须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做到科学合理布局。
二、科学治理,减少污染。将县内现有常年生猪存栏200头以上、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150只以上、禽存栏1000羽以上的畜禽养殖企业,群众反应强烈的畜禽养殖户和畜禽散养密集区以及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其它类型畜禽养殖企业全部纳入养殖污染治理范围,分门别类,对症下药,集中治理。全面推广“猪-沼-果(林、鱼、菜)”等立体循环模式,重点推广“生物发酵床零排放”模式,大力推广“沼气池+人工湿地”处理模式,努力减少养殖污染,实现生态发展。
三、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组织专门调研组,深入寸塘口、星花、五五、四五、祥凤寨等5个饮水资源点和郪江流域周边对适度规模养殖场污染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以“项目引导、源头管控、责任到人、层层推进、严格执法”的畜禽养殖治污新思路;组织养殖业主、齐全和温氏大英片区负责人,邀请县环保等部门召开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治污工作专题会议,落实“驻村干部包村、驻场兽医进场”畜禽治污工作责任制;加强寄养户排苗管理,完善排苗流程,严格按照《排苗审批表》排苗,无《排苗审批表》者一律不排苗,倒逼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觉整改,极大地改善了我县养殖环境。截至目前,全县共计治理养殖污染企业200余家,关闭25家,处罚3家罚款4万元,行政拘留1人。通过严格管理,从源头杜绝养殖污染产生,有力推动了我县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县畜牧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虽然我县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养殖污染面宽量大,污染治理任重道远。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争取污染治理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杠杆调解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现养殖环境全面好转,为我县“生态示范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大英县畜牧食品局
2015年8月28日
(联系人:岳昌奇 联系电话:13568706756)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