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卓筒井镇“宋井桃蹊”景区采摘园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大卓府〔2020〕8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卓筒井镇“宋井桃蹊”景区采摘园及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卓筒井镇为干屏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 采摘园场地平整、门牌广告、指示牌制作安装;制作景区内各景点指示牌、解说牌、信息牌、提示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75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 6个月。 六、项目业主及联系人项目业主: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 军 联系电话:13982586637 希接此批复后,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依法完善招投标、节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合法手续,抓紧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建设内容,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项目早日完工,发挥效益。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