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英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的说明
大英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大英县人民法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9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大英县人民法院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2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3.02万元,较2014年决算下降8.7%,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落实节约措施(或与2013年决算持平)。
大英县人民法院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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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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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49.9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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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6.93 |
3.公务用车费 |
43.0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3.02 |
(2)公务用车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