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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求《大英县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方案》修订意见的函

2020-7-24 14:4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摘要: {"原始ID":"036598d8411f4c5ea2cf29681ee91b39","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附件":[]}
 
 
 
大农函〔2020〕98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求《大英县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方案》修订意见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经请示县领导同意,我局代拟草了《大英县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现特向相关部门征求修订意见,请各镇、盐井街道及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研析,提出修订意见, 并于 7月22日下午下班前 ,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花脸稿的形式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 B区202室,有无意见均要反馈。(联系人:周通   联系电话:13882574003)
此函。
 
附件:大英县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7日
附件
                                             大英县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我县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以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坚持将规范和监管村级财务管理作为我县解决农村基层“微腐败”的主要抓手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以规范村(社区)级事务民主管理、决策和公开为主线,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规范会计科目和健全制度为重点,建立村级财务管理新模式,促进村务财务公开化、制度化、透明化,营造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基层管理环境,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机制依托“惠民阳光平台”+“银村直连”系统,建立记账规范、层级分明,公开透明的村级财务管理机制,实现村级财务“账务核算管理”与银行“资金账户管理”为一体的闭环式管理。避免以往村集体管理人员收入不入账、个人资金与集体资金混用、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管理要求
        (一)管理模式。采用“村(社区)申请→镇(街道)初审盖章上传→县审核报账中心线上复审→四川农信转账支付→结果实时公开”的方式进行村级财务管理。具体流程为:村(社区)报账员按照“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写规范”的要求认真填写财务票据,严格按照“四签字二会章”(即:经办人、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书记、主任共同审批签字,并加盖村(社区)监委会、村委会公章)原则,完成票据审签,提请报账。镇(街道)安排专人负责规范各村(社区)的财务票据,对票据及附件的完整性、合规性和会计要素进行初步审核并上传票据至“三资”综合管理平台。审核报账中心对镇(街道)上传的财务票据进行复审并确认支付和账务处理,处理结果同步公开。
      (二)机构设置。
      1.设立大英县村级财务审核记账中心(以下简称“县记账中心”)。由县记账中心对镇(街道)上传的财务票据进行复审并确认支付和账务处理,并及时解决村(社区)在报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培训、规范、监督村(社区)按相关规定报账。
      2.人员配置。“县记账中心”拟配置审核记账人员10名,在各镇从事农业工作、镇财政所从事村账镇管人员或大学生村官中遴选,统一(带编)到“县记账中心”工作。(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代理审核,或聘请社会人员负责审核记账,工作质效由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抽查考核。人员经费按6万元/人/年预算,水、电、网络、办公、系统维修维护等工作经费按20万元/年计),共需经费80万元。
       (三)管理软件。采用“惠民阳光平台”管理软件,进行财务核算、项目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数据汇总查询、资金支付、银企对账、资金监控和异常数据预警等,实现财务流程规范化。
       (四)公示公开。采用“固定公开栏公开+微信公众号公开(清风大英·阳光村务)+西部大英网站公开+惠民阳光平台公开+四川农信‘蜀信e·惠生活’平台公开”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公开,全面接受各方监督。
       四、工作职责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和中选的软件公司和银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完成时限:8月15日前。负责“记账中心”人员遴选,完成时限:9月20日前。负责试点期间日常工作,系统运行后,负责“县记账中心”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规范村级财务二、三级会计科目设置及规范自制票据等工作,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负责保障村级财务管理所需经费、“县记账中心”运行经费的预算,规范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和“县记账中心”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3.大英农商行负责落实“县记账中心”场所及装修,负责完成“县记账中心”及镇(街道)所需硬件设施的配备,完成时限:8月30日前。系统运行后,负责全县各村(社区)账户管理、银村直联的系统建设和运行,以及对“县记账中心”的金融业务指导。
        4.镇(街道)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和在本地农商行开设基本账户,完成时限:8月25日前。系统运行后,负责辖区村级资金的收支审核、佐证资料上传和村级财务的内部审计。
       5.县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所属辖区内各村(社区)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等数据信息,用于建设公开平台查询数据库,完成时限:8月25日前。
      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在县农商行开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完成时限:8月30日前。
      7.县民政局负责规范指导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
      8.县审计局负责对重点村进行抽查审计。
      9.县纪委监委牵头负责工作推进落实,对镇(街道)和相关县级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规范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县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副县长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大英农商行,各镇(街道)主要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各镇要落实专人,抓实抓细村(社区)财务规范管理的工作。
        (二)先行试点。办公设施设备和软件维护采购工作完成后,由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搞好系统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15日内完成隆盛、回马两个镇的系统上线试点工作;9月底前完成全部乡镇系统上线工作。上线后,各村(社区)“三资”管理工作,实现边更新清理边调账边完善。
       (三)严肃纪律。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检查和问责追责机制,并将结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考核管理。县村(社区)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单位,对乡镇和相关县级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扎实到位,特别是试点工作中积极主动的乡镇和人员,进行全县通报表扬;发现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对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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