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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应急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英县应急委员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0-7-24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应急局

摘要: {"原始ID":"133926c9d74f41a9be9d7115b694c367","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4日","发布者":"大英县应急局","文件编号":"大应急委发〔2020〕2号","附件":[]}

(二)灾害应对

应对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请示省人民政府,在国务院工作组和省应急委的指导下,县和镇、园区、街道应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立即启动预案和应急救援计划,全力配合、协助国家、省指挥部工作。

应对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请示省人民政府,在省应急委的指挥下,县和镇、园区、街道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启动预案和应急救援计划,全力配合、协助省指挥部工作。

应对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各项抢险救援工作。县和镇、园区、街道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协助市应急委开展工作。

应对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在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各项抢险救援工作。镇、园区、街道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的基础上,配合、协助应急委开展工作。

根据灾情变化和影响情况,由应急委适时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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