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砂石资源管理,规范涪江河道采砂秩序,打击各种非法私采乱挖行为,维护河道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国有砂石资源不流失,现就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范围
1.涪江河道及耕地内非法采砂行为。
2.砂石加工场和转运场不规范行为。
3.县域内超载超限运输及装载不规范的砂石车辆。
4.非法买卖、出租、占用砂石资源的违法行为。
5.非法干涉、阻挠、破坏砂石资源正常经营市场的行为。
6.变卖、贱卖国有砂石资源的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顺任组长,副局长杨志才、肖体民任副组长,水政水资源股、河湖管理股、水利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合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利综合执法大队,由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志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2个联合执法工作组,具体负责现场轮流联合执法。
(一)联合执法行动工作一组
组长:杨志才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志军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唐成业河湖管理股干部
杨幼龙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干部
(二)联合执法行动工作二组
组长:肖体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胡梨亭河湖管理股股长
成员:朱勇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曾海洋河湖管理股干部
砂石资源管理联合执法工作组实现轮转现场执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安排,紧急情况由局统筹安排,全员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特别是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并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采砂等问题,营造全社会关注河道采砂管理、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巡查密度。各工作组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设卡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巡查密度,原则上每周开展专项巡查不少于2次,对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区域原则上要每周必到,最大限度减少巡查盲区、空白时段,不留违法人员违法时空,给予最大的震慑,保持持续高压态势。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及时发现掌握区域内的各类涉砂违法行为,严格公平执法,全力打击非法,对顶风作案、屡次作案、团伙涉黑涉恶作案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顶格处罚,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形成有效的震慑。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执法组要建立执法工作台账,执法工作人员要强化自身素质建设,厘清政商关系,坚决严防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和阻碍联合执法工作,对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说情打招呼、不作为、慢作为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将交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大英县水利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