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水土保持管理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英县2019年)隆盛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审计结论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已收悉。根据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办按照程序委托四川和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英县2019年)隆盛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开展审计工作,四川和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独立实施审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核报告,经审计单位核实,送审金额为4789171元,审定金额为4704517元,审减金额为84654元,审减率1.8%。经复核,同意四川和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英县2019年)隆盛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的审计结论。
请大英县水土保持管理站尽快完成项目结算,及时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并做好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省级验收。
大英县水利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