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发〔2020〕53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的通知
各镇畜牧兽医站,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文规范
(一)审批流程。凡是上报下发的公文一律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局办公室(秘书股)复核、局主要领导审定。重大决策类的公文(如合同等涉及法律法规的)还需法律顾问审核。经审核定稿后,文稿不得任意修改。
(二)文件校核和跟办。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跟办"原则,起草人负责按照审核意见修正后印制样稿并校核。局办公室复核,经校核无误后盖章印发。印发后,起草人负责跟办直至办结。凡因校核不准确、跟办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起草人自行负责。
(三)文件分发。鼓励通过党政网、钉钉文件分发程序等电子化分发。
(四)其他事项。各类文件、通知等均以公文送批、政府热线处理、发文审批、局会议通知、会签(征求意见、党组会议议题)该5类按程序审核发布为准。除此之外的任何渠道发布的任何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发布人承担。
二、会议筹办
(一)需使用局会议室的,应在会议前一天报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一般性业务会议,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股室承办。
(三)涉及多部门的业务联席会议,由牵头业务股室承办,办公室配合。牵头领导会前应向局主要领导报备,会后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相关情况。
(四)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会议,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承办,相关股室配合。
(五)各承办股室应派专人做好会场会务准备,会议影像、文字记录,会后信息等相关工作。
三、党组会议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每月最后一周定期择时召开。需要临时召开的,由主要领导召集。
(二)议题审核。需党组审定的议题,应充分征求各党组成员意见并修改完善,报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抄报办公室。凡因未充分征集意见的,一律不予上会审定;造成工作延误的,由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四、出差管理
(一)层级审批。县内公务出差,须经股室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抄送主要领导;各镇畜牧兽医站干部出差由各站站长审批。县外出差的,须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二)公车派遣。鼓励公共交通出行,确需派遣公车的,局办公室按照"重要事项优先、预约时间优先"原则统筹派车。临时、紧急重大事项确需公务用车的,由分管办公室领导统筹协调,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三)其他事项。各出差人员对出差真实性负责、第一审批人要做好工作统筹、严格把关;计财股对差旅费报销合规性负责。各股室应明确专人负责汇总本股室人员公务出差情况,每月一次集中报销。
五、办公用品管理
(一)采购。办公用品(耗材)一律由局办公室按采购计划统一采购。以各办公室为单位建立办公用品采购台账,每月底填写办公用品需求表,按程序审核后采购。
(二)领用。办公用品送达时,由各办公室接收人员查验并签字,作为财务报销依据。
(三)维修。需维修办公用品的,报办公室初核、分管领导同意后(金额500元以上的,需报主要领导同意),局办公室统一安排专业人员维修。
六、其他事项
凡本通知未明确的,以《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机关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大农业农村发〔2019〕6号)为准。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4日
抄送:各科级领导。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