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发〔2020〕48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镇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发〔2020〕5号)的要求,现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参照此清单细化各股室(站)的内部清单,于7月10日前报局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302室。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7日
报送:各科级领导。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印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根据《遂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委办发〔2018〕31号)、《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委发〔2020〕5号)等要求,决定制定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行政)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一)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党组(行政)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三)推动局科级干部按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股室(站)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四)推动中层以上干部年度个人安全述职工作。
二、局党政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局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
1.局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把安全生产纳入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4.组织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5.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依法领导和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6.领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察、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行业安全分管负责人
1.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局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3.协助局主要负责人统筹安排、协调处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组织协调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察、考核、表彰、宣传、应急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和重大活动。
5.具体落实解决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6.督促指导分管业务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7.适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向局党组(行政)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1.按照"三定"方案的责任分工方案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指导分管业务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督促指导分管业务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组织实施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察、考核及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5.督促指导分管业务部门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6.统筹推进分管业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需要向局党组(行政)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问题。
三、各股室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共同职责
1.宣传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实行同时计划、安排、检查和总结。
2.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单位消除所涉及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
3.配合应急部门做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应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充分应用有效资源,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减少事故(事件)损失。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安委会、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局党组、局安全生产监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指导、督促分管企业、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相关股室站职责
1.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办公场地消防安全和公务车安全管理,统筹协调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2.乡村治理
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农村能源和户用沼气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3.
农机推广站、土肥站
负责农村提灌站、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种植业、农药使用的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和渔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4.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股
农机监理站
负责农业机械、畜禽屠宰行业的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农资生产经营门店的安全、消防和职业健康工作监管;做好涉安股室有关安全执法工作。();负责检测中心防火、职业健康管理;负责做好检测中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等安全监督管理。()
5.农业农村改革促进股
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6.各镇畜牧兽医站
负责辖区内养殖场所、屠宰场所、饲料生产、兽药经营门市部的安全生产、消防及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7.
按照党组(行政)的安排部署,做好安全生产监管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