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大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应急部党委书记黄明、四川省委书记彭清华在督导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山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工作安排部署。县委中心组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各镇、园区、街道以及各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党委(组)会议、支部会议、党员群众大会等形式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研究制定具体学习措施。[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园区、街道办]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平台开设“森林(山林)防灭火专项整治”专栏,以多种形式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园区、街道办]
(三)开展专项督导。由县应急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督导各镇、园区、街道办开展森林(山林)防灭火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牵头单位: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园区、街道办]
(四)加强警示教育。大力宣传近年来的森林(山林)火灾的肇事者处理、相关扑救、灾害损失等以及违规用火案件查处情况,加大县内违规用火案曝光力度,教育警示干部群众,让反面典型案例惨痛教训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公众森林(山林)火灾安全和法律意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镇、园区、街道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山林)防灭火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山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责任到人、措施到点,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应急局要切实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加强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指导协调,要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等。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密切协同,全力支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及时报送成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即时报送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将工作开展、工作成果、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情况,于6月20日之前报送至县森林(山林)防灭火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局610室)。
联系人:曾露,联系电话:15282531490
邮 箱:593149336@qq.com
附件: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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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