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函〔2020〕59号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大英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大英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大英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大英县财政局
2020年5月23日
附件
大英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补贴政策,根据《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川农业〔2015〕50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3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资金来源。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资金。
(二)补贴对象。按照财农〔2015〕31号、财农〔2016〕 26号和川农业〔2015〕50号文件规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归属问题,对一些属于和不属于的补贴对象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针对集体土地、改变用途的耕地面积核实标准不统一的,对一些属于和不属于的补贴范围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核实确定的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五)兑付时间。经严格核实相关面积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土地承包户,在6月底前兑付完毕。
二、资金分配与拨付
省财政厅已下达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56.05万元,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转资金0.116037万元,待严格核实相关面积后确定相应补贴标准,再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
三、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5月20日——5月31日,各镇(街道)信息收集、审核、汇总、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村社、补贴面积、举报电话等),并将公示结果以正式文件函告县农业农村局(附公示照片)。
6月1日——6月8日,确定补贴标准,并报县政府审定。
6月9日——6月15日,各镇(街道)将补贴数据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村社、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并将公示结果以正式文件函告县农业农村局(附公示照片)。
6月16日——6月23日,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公示面积将补贴数据录入"一卡通"平台。
6月24日——6月30日,补贴资金发放。
各镇(街道)要严格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耕地地力补贴信息的审核、公示、报送。各镇(街道)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附表1)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分别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生产发展股(A418办公室)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股,电子档发送至邮箱:dyxnjz@163.com。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审计局、各镇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农发行大英支行、大英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大英支行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补贴相关工作;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财政、农业、宣传、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 单、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鼓励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产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镇(街道)要通过现有统计渠道,建立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做到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网络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报送等工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工作,汇总逐级上报。补贴资金发放实行镇(街道)、村两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各镇(街道),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开展监督检查。县政府将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骗取、套取、贪 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骗取、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取消其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其他相关支农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附表1
大英县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镇(街道)(签章):填报时间:
序号 | 村委会 | 涉及组社(个) | 二轮承包土地或确权面积(亩) | 扣减面积(亩) | 补贴户数(户) | 补贴面积(亩)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填报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注:补贴面积保留两位小数)
(注:补贴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