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落实中、省、市、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积极营造社会关心、群众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现将我镇《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隆盛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简称“五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指导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县五届六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进一步提高社会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通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面加强群众安全教育,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意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内容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牵头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配合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利用安全生产展板展示等形式,深入企业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各企业要做好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健全激励奖励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多形式宣教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要在厂房显眼处设置安全宣传栏、岗位安全标示,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等,保护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安全权益。
(二)
安全教育进农村
镇党建办和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要推动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在集市、村庄公共活动场所等地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标语,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针对务工青壮年、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孤寡、智残障等不同人群,普及安全知识;鼓励农民业务文艺演出队进行安全文化创作,开展群体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开展“农民夜校”活动普及涉农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以及消防、居家、农机、用水、用气等方面的应急知识,实现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丰富群众安全常识。
(三)
安全教育进社区
镇行政综合执法办要组织打造安全宣传专栏,指导社区利用公示栏、宣传栏等载体,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火灾、地震等群体性应急演练,普及居民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及急救与逃生等日常安全知识,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的参与度和自救互救能力。建立社区兼职安全宣传员队伍,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安全网格员、监督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延伸到社区。
(四)
安全教育进学校
镇域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常识教育,提高在校师生安全意识。一是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切实推广示范课程,保证安全教育课程学习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二是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积极传播安全知识。三是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演练”“火灾或地震疏散逃生演练”“防溺水教育”等活动,建立健全事故灾害处置预案,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五)
安全教育进家庭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印发宣传横幅、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单和安全常识手册等资料,组织村社干部、志愿者等入户宣传,增强每户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家庭储备简易应急物资如应急安全包、灭火器等。镇妇联要牵头配合县妇联细化“文明家庭”“平安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家庭安全的工作内容,评选安全家庭或安全模范。利用广播、广场舞、文艺演出等活动,宣传家庭安全防范、家庭安全用火、用电等知识。镇域各学校要在县教育和体育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家长会”“家庭安全明白人”等活动,让家庭成员共同观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营造家庭成员共同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各村(居)委会,各总支,镇直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宣教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工作落实,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呵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相关图片及信息分别于9月7日、11月16日前报送至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