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对象:2001-2003年退耕还生态林的农户。 补助方式: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为落实退耕农户管护责任,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防止出现毁林复垦现象,将1999-2003年退耕还林生态林到期任务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按照每亩每年20元补助标准,连续补助5年"的要求,经请示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各地可按照退耕还生态林补助政策到期面积,将该项资金直接兑现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效果挂钩。 补助范围:2001、2002、2003年退耕还生态林。 补助程序:各镇(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历年来的退耕还林面积管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按照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报送前一轮补助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兑付分户花名册,张榜公示七日群众无异意后,将公示后的花名册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同时将农户信息上传到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补助资金支付退耕农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