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回府发〔2019〕70号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2020年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好医疗保障服务,根据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大府办函〔2019〕132号)文件精神,现就回马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一)调整个人筹资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第一档260元/人·年;第二档380元/人·年。其中按第二档标准缴费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一档参保缴费。各类在校学生统一按第一档标准缴费,享受第二档标准报销待遇;由县民政局、县残联和县财政局等部门代缴对象要选择第二档缴费的,超出第一档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
根据《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019〕22号)"对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地区,要按照国家要求,于2020年前予以取消,并平稳过度到门诊统筹"精神,将于2019年底取消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年度间结转政策,向门诊统筹平稳。
二、参保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参保任务
全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99%以上,力争达到10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必须要达到100%。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统筹各方面人力做好这项工作,具体任务详见任务分解表(附件)。
参保方式
特别注意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不在组织参保范围内
城乡居民(不含城区在校学生,在大英县县城区在校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含民办)由教育局组织参保)可按意愿任选一档缴费标准(),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村(社区)具体实施,以村(社区)为单位统一收缴参保资金,开具《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并加盖参保村(社区)公章。所收资金由村(社区)统一上缴。新出生婴儿应在规定时间内(产后90天)由监护人或代理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携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县行政服务大楼一楼参保经办窗口办理当年参保、缴费,当年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各村(社区)要充分尊重参保居民对缴费档次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参保居民选择按高档或低档参保缴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要强化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
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党员会议、群众大会、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宣传不漏户、全覆盖,积极动员辖区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要密切跟踪辖区内户籍人员和常住人员的信息变化情况,加强参保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以新生儿、儿童、学生等群体为重点,防止"漏报""断保"和重复参保。
(
各村社区是辖区受理参保、基金征收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参保居民基金征收、上解、参保信息的核对及出具参保凭证工作,实行批量缴费的参保信息按照银行征缴系统统一模式生成电子档与征缴参保费用一并交由银行负责导入。
(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干部重视、操作规范、目标任务完成好的村(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工作经费,对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村(社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在该项工作中违规操作,未征得群众同意强行代扣垫资或挪用参保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回马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分解表
大英县回马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大英县回马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
回马镇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村(社区) | 应完成参保人数(人)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化工街 | 581 | 2019.12.31前 | |
2 | 金竹街 | 787 | 2019.12.31前 | |
3 | 临园大道 | 2160 | 2019.12.31前 | |
4 | 双江社区 | 594 | 2019.12.31前 | |
5 | 临江村 | 1206 | 2019.12.31前 | |
6 | 农林村 | 1048 | 2019.12.31前 | |
7 | 光明村 | 1231 | 2019.12.31前 | |
8 | 窑垭村 | 879 | 2019.12.31前 | |
9 | 团结村 | 1436 | 2019.12.31前 | |
10 | 文武村 | 3238 | 2019.12.31前 | |
11 | 夏家沟村 | 1959 | 2019.12.31前 | |
12 | 永和村 | 1231 | 2019.12.31前 | |
13 | 郪江村 | 1121 | 2019.12.31前 | |
14 | 涪江村 | 1335 | 2019.12.31前 | |
15 | 花园村 | 2205 | 2019.12.31前 | |
16 | 长江村 | 2228 | 2019.12.31前 | |
17 | 元山村 | 1183 | 2019.12.31前 | |
18 | 梨园村 | 2851 | 2019.12.31前 | |
19 | 金竹村 | 1484 | 2019.12.31前 | |
20 | 枯井村 | 1189 | 2019.12.31前 | |
21 | 芦林沟村 | 1274 | 2019.12.31前 | |
22 | 新龙桥村 | 780 | 2019.12.31前 | |
合计 | 32000 | 2019.12.31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