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集中处置回收渔船的函
各相关镇、盐井街道办事处:
5月以来,中、省分别召开了退 捕转产工作视频会,按照《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捕捞渔民退 捕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大 府办函(2019)148号)要求,请务必于6月底前全面彻底完成回收渔船的集中处置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函告如下。
一、进一步核实回收渔船情况。
二、集中处置由各辖区政府统一处置,回收单位必须现场切割解体报废,禁止整船回收。
三、据县财政局提供,我县具备处置和回收条件的单位只有两家(联系电话:张超18982536000,唐 亮17808236666),请根据实际自行选择。
此 函。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