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2020年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县城区夜市经营不规范、广场舞噪音扰民”
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2020年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县城区夜市经营不规范、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大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5日
2020年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
县城区夜市经营不规范、广场舞噪音扰民”
问题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县城区夜市经营不规范、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工作,按照《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推进2020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活动的通知》(大委办〔2020〕18号)文件精神。根据县综合执法局的统筹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加强广场舞团体健身活动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广场舞活动,确保广场舞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扰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投诉大幅度降低,满意率明显提高。
二、整治内容
全力整治县城区广场舞噪音扰民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县城区夜市经营不规范、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工作有序开展,经局党组研究,成立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县城区夜市经营不规范、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 明 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雪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雷 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成 员:群文中心办公室主任、文艺股股长、文化馆馆长、市场管理股股长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群众文化促进中心办公室,由胡燕具体负责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之县城区夜市经营不规范、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日常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文艺股:负责加强广场舞团体健身活动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广场舞团队严格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广场舞噪音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参加集中整治行动。
(二)文化馆:负责推广健身舞蹈、太极拳、八段锦等新式广场舞,引导市民到湿地公园、体育公园跳广场舞。参加集中整治行动。
(三)市场管理股(执法大队):加强对违规违纪的广场舞团队的依法处置,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五、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5月3日—5月15日)
对县城区广场舞团队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县城区内现有广场舞组织数量、规模分布及组织时间分段情况,建立台账,掌握基础信息。(责任单位:文艺股、文化馆)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5月11日—8月31日)
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请县教育体育局、县文联分管领导参加,县城区文艺体育协会负责人参加,部署整治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整改工作,明确要求,严格遵守,广泛宣传。(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1日—11月30日)
在县综合执法局的牵头下,组织2个整治小组,分别参加新老城区的集中整治工作,由吴雪梅、杨雷分别带队,文艺股、文化馆、市场管理股(执法大队)人员参加。
(四)巡查巩固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
认真总结整治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优化职能分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六、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选配人员参与整治行动,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人民满意度。
(二)强化协作,确保整治效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