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盐井办〔2020〕24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盐井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的
通 知
各社区(村)、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加强重度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减少精神疾病发生,严防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现决定成立盐井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刘 琴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 卓 政法委员
李 骏
刘洋伯 中医院党组书记
肖世杰 一所所长
李进恩 二所所长
周兆鑫 太吉派出所所长
成 员:蒋 磊 社事办主任
唐诗文 党政办主任
冷红春 综治办主任
段建波 卫计办主任
张 莉 农村办主任
曾 凡 财政办主任
吴 宪 征收办主任
各社区(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段建波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及行政村、社区为成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资料收集汇总。
主要职责:
1.定期开展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日常排查、登记、动态跟踪、人员送治、困难帮扶工作,依法落实肇事肇祸患者监护人。
2.指导社区(村)建立由网格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精神疾病防治的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委员、家属、志愿者等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
3.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及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登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各项工作。
3.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网格化日常监管工作,根据风险等级分别制定管控方案,逐一落实监护人和协助监护人制度,完善患者定期随访、日常监护情况记录和年度责任落实评估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如患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与医疗机构联系。
4.每半年组织派出所、卫计办等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和评估,将筛查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指导关爱帮扶小组成员对患者进行面访,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应急医疗处置。
5.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政策宣传活动;优先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家庭医师签约服务。
6.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各社区(村)根据工作实际通报重点工作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大英县人民政府盐井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