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汛期防汛带班值班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防汛减灾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现将2020年汛期防汛带班值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0年汛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主汛期为6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实行县级领导带班(具体当值带班领导为县政府总值班室带班县级领导)和有相关防汛职责的单位主要领导值班制度(见附件)。
二、主汛期,镇(园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不能同时离开辖区,当值的防汛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县防汛值班室(县水利局505室)值班值守。相关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员在岗值班制度。
三、遇汛期有重大雨情水情发生时,当值县级领导到县防汛值班室防汛值班、坐镇指挥,并按照有关指令及预案处置要求及时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部门、镇(园区、街道)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四、主汛期,镇(园区、街道)三分之二的干部必须在岗值守。当值带班县领导、值班部门领导、镇(园区、街道)党政领导因公外出不能带班、值班的,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请假,报县防汛值班室备案,并委托其他领导带班、值班。
五、汛期所有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值班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汛情及时上传下达、防汛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障安全度汛。
六、社区、村社干部要切实承担辖区内灾害监测预警和转移群众的工作责任;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灾情险情,第一时间报告辖区政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附件:防汛成员单位负责人值班安排表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附件
防汛成员单位负责人值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