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消防安全发展规划,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二)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消防安全重大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将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经费、消防安全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稳定增加,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加强消防安全支撑体系和隐患治理能力建设。
(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完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组织考核。
(五)加强安办规范化建设,依据监管对象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设立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信息员。
(六)部署、督促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整顿关闭、专项整治等工作。
(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设,组织、协调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依法查处消防安全事故;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对消防安全的处理意见批复,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镇党委书记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镇党组会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督促检查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支持镇班子成员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调研和检查督导。
(四)履行县委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统筹制定镇发展规划时,把消防安全的内容纳入规划中,组织制定辖区行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方案和措施,带头深入基层检查指导辖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
(二)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镇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镇领导和部门及时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装备,明确职责,保障必备的工作条件。
(四)发生较大以上消防安全事故,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对事故及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分管安全工作副镇长安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针对辖区行业管理的特点,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召开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主持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措施和办法,督促整改重大隐患。
第十四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干部职责:
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牵头制定分管方面的安全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督促分管(联系)办、所、股室、中心、院(校)、村(社区)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第十五条 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范围
镇人大主席王开国:对镇域汛期安全、农业项目开发安全、农业生产用电安全、水库河道塘堰船只管理、农机使用安全等 "大农业"、民生工程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党委副书记徐海波:对机关办公场所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纪委书记谌钦云: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的综合督查和监察,按照规定参加安全事故调查,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镇组织委员但宝: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涉及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建设等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镇宣传统战委员徐青玲:对镇域宗教场所、学校、社区办公阵地建设、商住小区建设、文化体育设施和活动安全、网吧等经营场所安全、旅游景点安全、电缆光纤安全、广播电视、邮政通信等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武装部长郑学超:对镇域地质灾害(含金元砖厂、场镇开发、道路改造造成的地灾隐患)、农村公路建设与一事一议(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建筑施工(含场镇建筑工地、农村建房、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易地搬迁工程等)、国土开发(含土地整理)、市场管理、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等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杨雷:对社区公共秩序、镇村环境综合治理、环境治理项目(含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医院和公共卫生安全、计生服务以及食品药品经营场所、农村坝坝宴等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政法委员胡子书:对镇域民政残联及敬老院、公共秩序、社会治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种毒制毒贩毒、快递行业等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参与安全事故纠纷的调解以及所涉不稳定因素的稳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