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大建函〔2014〕53号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号建议的
复 函
陈跃全、漆长清、唐福华、王勇、蒋海龙代表:
你们在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解决老城区水涝灾害》(第0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蓬乐路改造于2010实施,改造采用的是"白加黑"工艺,即在原既有路面上拉毛直接铺油,沥青油面厚度为10CM,道路的排水系统、纵坡、横坡均没有发生变化,对道路排水应没有大的改变,但蓬乐路在雨季下暴雨时遭水淹情况属实,我局经过现场踏勘,分析可能有两种原因。
一是道路路面改造后由于路面加高,雨水漫过路沿石进入房屋造成居民财产损失。针对该问题我局会同县城东管委会积极报告县委、县政府同意,增大该路段的雨水口,下暴雨时雨水及时进入雨水管网排入河道。
二是蓬乐路地下管网堵塞是造成蓬乐路被水淹的主要原因。该道路改造于2010年,但2008年7月21日暴雨,该片区也曾被淹,雨后查出的主要问题就是管网严重堵塞。根据各局职能职责,我局将积极协调县公用事业局在雨季来临之前对该片区的管网进行一次清掏,确保居民安全度汛。
同时县规划局已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大英县城市排水及防洪专项规划》,该规划成果将指导解决老城区水涝灾害防治。
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3日
(联系人:钟灵知 联系电话:13882567119)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信息调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