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产品市场管理,维护生猪产品市场秩序,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使市民吃上“放心肉”,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猪产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督促生猪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生猪产品超出限定区域销售,严厉查处销售及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生猪产品和注水、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维护生猪产品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健康。
二、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工作成效。按照规范一批、打击一
批、震慑一批的原则,针对生猪产品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将生猪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机结合,并针对疫情期间特点,认真排查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结合近期正在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统筹安排,明确人员,细化工作举措,及时开展生猪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坚决守住舌尖上的安全底线。(集中整治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31日)
(一)摸清市场底数,要对辖区内生猪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排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单位: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二)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验“两证两章”,严禁注水肉、病死肉以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上市销售。督促销售单位“挂牌经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等内容,销售母猪肉的,要向消费者进行明示。(责任单位:食品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严控销售范围,严厉打击单位和个人超出限定区域销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生猪产品的行为。(责任单位:交易秩序股、各市场监管所)
(四)加强价格监管,敦促有关市场主体加强价格自律,落实明码标价,严禁各生猪产品经营者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责任单位:消费价监股、各市场监管所)
(五)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强化投诉举报办理,充分发挥“12315”、“12345”投诉举报功能,积极应对涉及生猪产品的相关投诉举报,安排专人进行处理和信息反馈,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责任单位:消费价监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大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形成执法合力,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成效。同时要及时总结汲取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推广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不断巩固提高,形成生猪产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于5月15日、22日报送整治工作小结,5月2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食品股付琳珺处,联系电话:7800185,邮箱:2070881057@qq.com。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