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决策部署,对未脱贫户、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等开展挂牌督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顺利脱贫,实现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督战范围 全县所有贫困村、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非贫困村。 二、督战内容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的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一)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保障情况。 (二)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等。 (三)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四)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五)“大排查”回头看、巡视巡察、年度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各方面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 (六)脱贫攻坚“四不摘”落实情况。 (七)脱贫攻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八)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九)村级档案资料整理完善情况。 (十)“五个一”帮扶落实情况。 三、督战方式 (一)县级领导挂帅督战。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挂牌督战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战的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各级督战进展情况,研判形势,部署工作,推动落实。联系镇、街道的县级领导挂牌镇、街道,负责统筹联系镇、街道的督战工作,定期召集镇、街道和帮扶单位专题研究,督促相关单位压实攻坚责任、完善攻坚方案、落实攻坚举措,及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镇、街道把短板弱项补扎实、把基础工作打牢靠。联系贫困村的县级领导挂牌贫困村,负责联系村督战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推进。 (二)现场工作组督战到村。由县脱贫办统筹组织力量,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挂牌督战工作组(详见附件3),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如原单位安排抽调人员工作,需报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对照督战内容,逐村逐户找出“两不愁三保障”、扶贫项目建设、帮扶工作落实、数据质量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每个村发现的问题,均点对点转交相应挂牌督战县级领导,督促指导其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行业部门牵头专项督战。“两不愁三保障”行业部门挂牌督战本行业涉及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 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对“五个一”帮扶工作落实挂牌督战。 县财政局负责对扶贫资金使用及财政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扶贫小额信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等工作挂牌督战。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及后续帮扶情况挂牌督战。 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正确使用情况挂牌督战。 县教体局负责对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有保障、教育扶助政策落实情况挂牌督战。 县民政局负责对贫困户兜底保障情况挂牌督战。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公益岗位安置贫困人口情况挂牌督战。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贫困户安全住房有保障情况挂牌督战。 县水利局负责对饮水安全有保障、2020年扶贫项目饮水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情况挂牌督战。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扶贫产业发展资金使用和带贫增收情况、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挂牌督战。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负责对基本医疗有保障情况挂牌督战。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核实核准贫困户信息、2020年扶贫项目进度挂牌督战。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村社道路建设进度和质量挂牌督战。 (四)帮扶干部定点督战到户。帮扶干部负责对所帮扶贫困户脱贫质量挂牌督战,落实好帮扶责任。帮扶干部应全面查找所帮扶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三落实”“三精准”以及“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收集的问题分类汇总后报县脱贫办,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帮扶干部必须参与整改并实时上报整改情况,上报不及时的单位及个人将移交相关部门追责问责。 四、步骤安排 (一)全面启动阶段(2月底前)。各挂牌督战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3月5日前将制定的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报至县脱贫办。(联系人:李超,电话:7976936,邮箱:2068044737@qq.com) (二)组织培训阶段(3月上旬)。县脱贫办牵头,对督战内容编制工作手册,对参与督战的现场工作组成员开展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至6月底)。4月中旬完成45个贫困村督战,逐户筛查、逐村剖析,形成问题台账。各挂牌督战部门要对挂牌内容进行全面督战,梳理问题短板,建立台账。5月中旬完成重点非贫困村督战,逐户筛查、逐村剖析,形成问题台账。每月对上月检查的村开展一次“回马枪”督战,查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质量进度、“五个一”帮扶情况、贫困户和边缘户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战。5月底前,重点督战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质量进度、“五个一”帮扶情况、贫困户和边缘户达标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6月底前,重点督战所有问题一项一项整改清零情况、一户一户对账销号情况,督战贫困户和边缘户达标情况、中省财政专项资金提前批项目建设完工情况、“五个一”帮扶情况。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上旬至12月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持续巩固督战成果,现场督战工作组根据脱贫攻坚阶段性工作适时开展督战,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整个督战工作要贯穿2020年攻坚全过程,切实做到统筹开展、科学调度,确保“督”出压力,“督”出实效,“战”出水平,“战”出佳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脱贫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挂牌督战力量。被挂牌督战村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按要求支持、配合督战工作,同时要组织好辖区内督战工作,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脱贫攻坚业务熟的优秀干部参与督战,人员要固定,同时要边督战边抓好问题整改。被挂牌督战贫困村“五个一”、非贫困村“三个一”力量要主动作为,强化对接,细化措施,对标补短,切实提高脱贫成色。 (二)彻底整改清零。督战组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村入户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要见人见事,反馈问题要实事求是,指导整改要较真碰硬。各挂牌县级领导和镇、街道要直面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所有问题在6月3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挂牌督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相结合。严禁弄虚作假、搞数字督战,严禁层层加码、搞搭车督战,严禁形式主义,搞敷衍督战,不增加基层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