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0] 10号
权利人陈素华、吕明祥(已故)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大英全系513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大英全系513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因吕明祥已故,声明期满后暂不补发,待申请办理继承转移时与遗失补证一并办理。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素华、吕明祥(已故)
2020年4月10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0] 10号
权利人陈素华、吕明祥(已故)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大英全系513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大英全系513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因吕明祥已故,声明期满后暂不补发,待申请办理继承转移时与遗失补证一并办理。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素华、吕明祥(已故) 202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