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脱贫办〔2020〕11号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镇、盐井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园区,县级各部门: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讲好脱贫故事是一项重点工作,脱贫攻坚信息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及时准确报送脱贫攻坚信息,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工作,充分发挥出信息在总结成绩、推动工作、交流经验、服务领导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今年脱贫攻坚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扶贫重要论述指引下推出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绩、创造的新经验,系统总结提炼我县在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的显著成效、经验做法、机制模式等。围绕防“疫”、战贫两手抓、两不误和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问题、脱贫攻坚普查、谋划脱贫政策平稳转型等目标任务,突出“对标补短年”“问题整改年”“质量提升年”活动和“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四不摘”等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提炼报送我县创新的经验和做法,切实为上级决策服好务,充分展示大英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信息工作继续位列全市前茅。
二、报送重点
(一)深入挖掘日常信息。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充分挖掘脱贫攻坚特色亮点,切实找准信息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重点反映“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查找整改、数据质量核实核准、全面普查等方面工作进展、经验做法、问题建议。县脱贫办将择优以《脱贫攻坚简报》单条或简讯的方式予以刊载。
(二)精心组织调研信息。要深入开展调研,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工作,客观真实地调研反映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调研信息要真实可信、具有针对性,杜绝空话套话。县脱贫办将择优向省、市《脱贫攻坚简报》推送。
(三)及时上报约稿信息。县脱贫办将根据工作需要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向相关单位下发约稿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按时按质按量上报,对按要求报送约稿信息的单位,采用后按规定计分;对未按时报送约稿信息的单位,将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按规定扣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各级各部门要将脱贫攻坚信息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提供脱贫攻坚信息工作的基础和平台,把脱贫攻坚信息工作融入推动脱贫工作和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之中,始终把脱贫攻坚信息质量作为体现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水平来抓,分管领导要倾力抓、扶贫办主任要全力抓,切实有效保障脱贫攻坚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提升质量。针对脱贫攻坚阶段重点工作,要适时专题安排脱贫攻坚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在会上讲要求、出题目、定任务、通报情况。要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工作人员培训,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学习省、市《脱贫攻坚简报》内容,建立信息工作人员列席脱贫攻坚会议、阅读重要文件等机制,增强信息工作人员的敏锐性,着力解决目前脱贫攻坚信息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统筹考虑,强化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考虑脱贫攻坚信息撰写工作,延伸信息触觉,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机构网络,不断优化和规范工作程序,构建一支专兼职脱贫攻坚信息员队伍,真正把信息工作延伸到基层,贴近到信息源头。对省市县下达的信息任务,要分解落实到专职的信息工作员并督促脱贫攻坚专职信息员按时完成任务。各级各部门请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脱贫攻坚信息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至县脱贫办,邮箱dyxtpb17@163.com,联系电话7976936。
附件:1.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3.2020年脱贫攻坚信息工作人员登记表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
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脱贫攻坚信息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分类
1.考核对象:各镇、盐井街道,各园区,县级各部门。
2.考核分类: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分为A、B、C三类,具体分类以当年下达的脱贫攻坚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分类为准。
二、计分标准
1.采用信息计分。县《脱贫攻坚简报》采用单条或综合计5分、简讯计3分,县《脱贫攻坚简报》采用调研信息每篇计10分;市《脱贫攻坚简报》采用的单条计10分,调研信息计15分;省《脱贫攻坚简报》采用的单条计20分,并直接加脱贫攻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分1分。
2.约稿信息计分。约稿对象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报送约稿信息的,信息采用后按规定计分;对多次催促仍未按时报送约稿信息的单位每次扣信息采用分值2分,对连续2次未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的单位取消脱贫攻坚信息工作年终评优资格。
3批示信息计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信息刊物上作出肯定性批示的,对该条信息双倍计分(同条信息被不同领导作肯定性批示的,不重复计分)。
三、考核内容
1.日常考核。A类考核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每季度被县《脱贫攻坚简报》采用1条以上;B类考核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条信息,每半年被县《脱贫攻坚简报》采用1条以上;C类考核单位每季度至少报送2条信息,全年被县《脱贫攻坚简报》采用1条以上。各镇、盐井街道、15个专项牵头部门全年报送调研信息不少于2篇。各类考核单位如提前完成年度信息目标任务分,仍须按要求完成日常考核任务。
考核方式:对未按时完成信息任务(包括最低报送量和采用量)的单位,每次扣减信息采用分值2分;对连续3个月(C类考核单位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信息任务的单位,每次扣减信息采用分值5分;对报送信息严重失实并造成不良影响,扣减信息采用分值10分,并取消脱贫攻坚信息工作年终评优资格。
2.年终考核。根据各单位日常考核得分情况,100%以上完成目标任务分的单位,脱贫攻坚信息工作年终考核得满分,未完成目标分的单位按比例得分。
3.目标考核。根据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结果,将各单位划分“优秀”“达标”和“未达标”三个档次,对优秀单位,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并加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分2分,对未达标的单位扣减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分3分。
附件2
2020年全县脱贫攻坚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一、A类考核单位(33个)
单 位 |
目标分 |
单 位 |
目标分 |
蓬莱镇 |
30 |
隆盛镇 |
30 |
回马镇 |
30 |
河边镇 |
30 |
玉峰镇 |
30 |
象山镇 |
30 |
卓筒井镇 |
30 |
天保镇 |
30 |
金元镇 |
30 |
盐井街道 |
30 |
县农业农村局 |
30 |
县委宣传部 |
30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0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30 |
县卫生健康局 |
30 |
县水利局 |
30 |
县教育体育局 |
30 |
县商务经合局 |
30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30 |
县经科局 |
30 |
县民政局 |
30 |
县扶贫开发局 |
30 |
县交通运输局 |
30 |
县政府办公室 (县金融工作局) |
30 |
县财政局 |
30 |
县发展改革局 |
30 |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30 |
县医保局 |
30 |
县委组织部 |
30 |
县委办公室 |
20 |
县纪委监委机关 |
20 |
县人大办公室 |
20 |
县政协办公室 |
20 |
二、B类考核单位(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