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全面、准确掌握全镇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建立长效的帮教管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防疫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重点服务管理工作,集中化解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清除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刑释解教人员特殊人群
1、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司法所与亲属、村委会之间的对接联系,完善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衔接管控。在建立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的基础上,强化对重点人员管控,建立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数据库,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牵头部门:镇司法所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挂片领导、驻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
(二)社区矫正特殊人群
1、强化队伍、制度建设。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矫正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帮教水平;建设一套完整有效的矫正工作制度,推进矫正工作规范建设,继续完善矫正对象“五管一”帮教监管机制。提高矫正工作有效性。
2、强化档案、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做到一人一档,填写规范。确保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针对矫正对象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犯罪倾向的差别等,将矫正对象分别实施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等级实施分级管理,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等制度,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3、强化教育帮扶工作。根据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行为特点等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低保、落实责任田,把教育帮扶工作做好落实。
牵头部门:镇司法所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挂片领导、驻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
(三)精神病患者特殊人群
加强对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由镇社会应急办牵头、派出所、社事办配合,组织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管控、防止危害社会的行为发生。
牵头部门:镇卫生院、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挂片领导、驻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
(四)吸毒人员特殊人群
加强对吸毒人员管控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各村、社区要加大禁毒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海报、微信、村级公开栏等各种平台进行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群众禁毒防毒意识。二是各村、社区要全面加强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积极配合派出所有序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三是要以防疫大排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吸毒人员入户了解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吸毒人员排查管控措施,严查脱管失控吸毒人员,坚决防止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
牵头部门:镇派出所、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责任主体:各村(社区)挂片领导、驻村干部、各村(社区)书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和要求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承担起责任,做好我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二)健全责任机制。健全完善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责任制,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纳入各责任单位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
(三)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责任单位要在镇综治委的统筹安排下,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使全镇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四)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对责任单位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镇综治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斗硬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