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讯:近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通告》后,有观众打进大英广播电视台热线咨询相关事宜,对此,本台采访了相关部门。
一、为什么要发放环保标志?
原因是在大气污染中,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占有很大的比重。环保标志核发和分类管理是我国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基础工作,也是主要手段,其意义主要有四点,一是通过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来识别黄标车,区分出高污染排放车辆;二是借发标让车主知道自己的车是不是黄标车;三是对绿标车通过严格的检测措施引导车主去维护改善排气净化装置;四是通过对无标车和黄标车限行、补助等措施加速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淘汰,削减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环保标志核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
依据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环保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87号);
(3)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4)2015年7月29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通告》
三、环保标志核发的标准及方式如何?
一种标准是不检测直接领取:即6年以内符合免检条件的新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可凭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直接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领取地点可就近选择大英县交警大队办公大楼,环保部门在此设立专门窗口,市民朋友凭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领取。
另一种标准是检测符合规定后再核发:即不符合免检条件的新注册机动车和6年以上机动车则必须要经过机动车环保检验后方可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环保检验地点位于遂宁市金环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遂安快捷通道船山、安居交界处,快捷通道南侧)。
四、未张贴环保标志出行将受哪些限制?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的通告》(遂府通〔2015〕3号)规定:“自2015年8月20日起,在我市城区东至滨江路(含),南至南环路(含),西至西山路(含),北至明月路(含)、先锋桥以南核心区范围内通行的机动车辆,需持有环保部门核发的绿色环保标志;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辆禁止在此范围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