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四川省《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等9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关于转发四川省《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等9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2019年12月31日,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编写的《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等9项政务公开地方标准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后正式发布。该9项标准紧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最新要求,从法定职责、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依申请公开、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价评议等方面细化工作程序,用“标准化”引领“规范化”,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现将该9项标准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认真做好主动公开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基础目录和指南;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错字病句、不泄密;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川办发﹝2019﹞59号),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并在版记处标注公开属性(详见办法第十二条);草拟公文时,针对重要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政策文件,其他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资料要同步草拟、同步送审、同步公开,同时重大会议精神也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受理个人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时限和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在收到公开申请后,要及时给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室(县政府413室)备案,不得漏报、瞒报;涉及敏感信息的,要及时征求县司法局或律师团队意见,确保不违法违规。
三、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
各单位要按《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相关要求,做好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确保至少2周更新一次动态,及时回复网民留言,提供有效互动功能,不发生安全、泄密事故;拟关停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启动注销程序,时刻跟进注销进度,确保账号成功关停注销。
四、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并填报人员信息统计表,加盖本单位鲜章后,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313641452@qq.com,也可通过钉钉传送。(联系人:彭景宏;联系电话:18782577980)。工作人员要及时加入QQ工作群(118246346),方便工作联系。
附件:1.大英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2.四川省政务公开管理规范等9项地方标准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2020年2月20日
附件1
大英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
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 信息 |
责任股室 | 座机 | ||
办公地址 | 传真 | |||
办公时间 | 邮箱 | |||
其他互联网联系方式 | ||||
分管 领导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职务 | ||||
工作 人员 |
姓名 | 专/兼职 | ||
职务 | QQ号码 | |||
联系电话 |
注:该表将用于更新全县政务公开指南信息,单位信息栏请填写政务公开责任股室信息;无其他互联网联系方式的,请填“无”。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