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 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 2022年 | 新建 | 根据《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建设市、县两级全民健康基础平台,完成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计生机构业务数据采集工作,实现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共享;对接、改造或新建六大类基础业务应用系统,为不断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建设并持续完善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基于全民健康基础平台建设综合监管应用,如医疗服务监管、医疗资源监管、医疗行为监管等应用,为卫生行政监管部门精准化管理和辅助决策提供大数据应用支撑;基于全民健康基础平台建设业务协同应用,实现以家庭医生为入口,双向转诊、区域影像/心电远程诊断平台、远程医疗等应用结合的分级诊疗模式;基于平台建设居民健康服务门户和APPO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 | 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