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除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运钞车、环卫保洁车等特种车辆和有公务用车标识的车辆、应急物资运输车、生活必需品运输车、疫情防控工作车、运送危重病人等紧急情形的车辆和发放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因特殊原因需要用车出行的,由县交通运输局审批后发放通行证,按通行证规定的时段和线路行驶。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上路行驶的,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2020年2月12日14时起实施,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大英县公安局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