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辖区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和中、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落实好四川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企业实际,现就我区工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做好复产前准备工作
(一)成立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和联络员。
(二)准备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洗手液、防护服、测温器具等)。
(三)设立体温监测点。
(四)设置集中医学观测场所。
(五)企业内外、在建项目现场全面消毒。重点对项目现场、车间、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空气流通。
(六)了解准备返厂、复工人员的基本情况。是否有疫区、武汉地区或途径武汉的人员;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是否有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若有其一,均应要求其尽快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主动接受隔离观察,暂缓返厂上班。
二、严格执行复产报备制度
企业、在建项目2月8日24时前不得复工。企业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复工前应向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复产。
三、严格坚持复产监测制度
(一)做好入厂复工人员体温初查和日常身体情况监测
1.做好重点人员排查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中发现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就地隔离,严防扩散,并第一时间报告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职工入职后,建立监测档案,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
3.做好职工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与登记。
4.返厂人员复工人员需主动告知企业是否去过或途经武汉,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密切接触。一经发现,企业防控工作组应立即报告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
5.若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出现确诊病例,应立即停工整顿,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配合县医疗防疫组对本企业其他人员开展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
(二)要加强流动人员和进出车辆管理
1.凡是进入本企业、项目现场的流动人员必须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包括本地职工上下班)。发现体温异常者就地留观,并及时告知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
2.凡是进出本企业的车辆,必须接受消毒处理。
四、严格开展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一)加强健康教育
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职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二)加强宣传引导
1.通过企业微信群、职工会、培训会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
2.引导企业职工工作或外出时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3.引导企业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三)加强职工宿舍管理
1.坚持对职工宿舍进行消毒(一天一次)。
2.宿舍常备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控物资。
(四)加强食堂就餐管理
采取错时就餐、分区就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分区域就餐人数应控制在10人以内。
(五)加强信息报送
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自2020年1月26日起,各工业企业网格员要于每日16:00前将本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经科局电话:0825- 7823026,大英经开区电话:0825-7880388。坚决杜绝瞒报漏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积极主动参与联防联控
(一)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中、省、市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做好宣传工作。
(二)积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若发现有问题,应第一时间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转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
(三)加强对本企业、在建项目隔离观察人员的关爱。各企业、在建项目应建立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观察期间的陪护、食宿安排和家属联系。
(四)企业应严格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好劳资关系和信访。
各工业企业、在建项目业主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把企业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通力配合,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要坚定信心服从调度,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战,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川省大英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