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英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20日
大英县财政局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大英县环境保护工作网络化监管实施方案> 的通知 》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局总会计师唐一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局相关股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实施此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墙报、宣传专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营造“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的浓厚宣传氛围。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抓好“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做好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动员工作,切实做到活动有组织领导,有计划安排,有实际效果。
四、切实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要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配合环保部门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网格化工作,按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均衡预算拨款,确保工作需要。
二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督促环保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环保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和挪用。要建立健全环保财政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监督管理。对于资金不到位、不落实、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通报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