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决定废止《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1号),于公布之日起生效。
其废止原因是该比选办法相关内容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涵盖,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同时按照营商环境改革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的要求,不得擅自扩大招标规模标准,审批部门不得对招标限額以下的项目强制要求招标。比选废止全面落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