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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12-1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3| 评论: 0|来自: 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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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大英县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县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大英县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贯彻落实《大英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大委发〔2018〕13号)关键的一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训词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县加快建设成遂协同发展先行区和全国知名旅游度假目的地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宣传活动,阐释加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牵头,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县安委会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级分期分批对新调整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县委组织部牵头,各镇乡、园区、社区管委会和县安委会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防控

(三)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实施搬迁改造工程

大力推进《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落实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措施,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一张图一张表”建设;按照《大英县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大安委办发〔2019〕27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2年的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工作;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和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按照市政府总体安排,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着力研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推出机制,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牵头,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大英经开区、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工贸行业安全基础管理,强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与工贸企业重大风险管理

责任分工:各镇乡、园区、社区、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科局、县商务经合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深入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商务经合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贯彻落实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加强“两客一危”、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等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渡改桥等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开展《大英县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加快推进公交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在道路客货运输领域研究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开展内河涉客运输船舶运输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推进实施铁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

责任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重点工程服务中心,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加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方案编制及实施等源头问题。组织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激励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建筑施工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分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推进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企业、商贸流通、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十大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配合省地震局监测中心加强对震情监测预警和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粉尘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加强城镇燃气、渔业船舶、农机、沼气、电力、旅游、民爆物品等领域的治理

责任分工: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等大型活动和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并随时做好视频调度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及自然灾害事故的相关工作

责任分工: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应急局,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细化落实

(十)根据机构改革后全县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变化情况和安全监管实际,修订完善《大英县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职责规定》,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职能职责,做到履责有据

责任分工: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安办牵头,县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整合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和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事项,组织开展对各镇乡、园区、社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2019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大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大委办发〔2019〕4号),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履职清单、履职档案责任制,继续执行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制度。改进安全生产巡查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构建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责任闭环管理模式,切实做好重点项目服务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委绩效考核办牵头,各镇乡、园区、社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按照《大英县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大委发〔2018〕13号)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各项改革,完成年度重点任务,确保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每项举措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责任分工: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责任分工:县国资局、县应急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乡、园区、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依法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加强事故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受伤人员、行政执法统计直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事故统计信息,提升事故直报率和报送质量,更好发挥事故预警作用。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乡、园区、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对安全监管机制的探索创新

(十五)建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立交通运输、烟花爆竹与危化品、消防、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工业企业、商贸流通、教育和体育、农业农村、特种设备、食品药品11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研究解决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分工:各专委会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配合。

(十六)严格规范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科学合理运用执法措施,严防执法过程中的简单化、“一刀切”行为

责任分工: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专项“回头看”检查

责任分工:各镇乡、园区、社区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加快成果转换和推广运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试点示范建设。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建立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

责任分工:各镇乡、园区、社区,县应急局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科技的推广应用

(十九)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智慧消防建设。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地区和行业重大安全风险联控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监测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县经科局、县行政审批局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和各镇乡、园区、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实用产品。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预防支撑基础设施。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推广应用泄漏遥感探测、罐区紧急切断、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

责任分工:大英经开区、县应急局、县经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动“两客一危”重点运营车辆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推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的技术防范能力

责任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县经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对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的提升

(二十二)强化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省、市和本级财政对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投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责任分工: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加快制定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县级相关部门立足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职责,分析研判形势,切实完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源头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城市安全应急管控等长效机制。加强城市双修、海绵城市建设、综合交通枢纽等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监管;完善城市安全预警与应急平台功能,整合消防、防涝、城镇燃气管网、综合交通枢纽、大型综合体、城市高层建筑、隧道桥梁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监测数据,完善远程监控、远程指挥、应急会商、协调决策等功能

责任分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提升标准化质量,企业对标自查自评,监管部门把牢把严标准化验收关,对标准化不重视,标准降低的企业要取消标准化达标资格并进行摘牌处理。组织50家开展风险分级管控试点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平等协商机制,动员职工群策群力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责任分工:各镇乡、园区、社区,县应急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继续开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加大交通运输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船型、车型标准化和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开展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深化农机、公路水运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

责任分工:县交通运输局、县经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应急管理。加快构建现代应急管理体系,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宣传,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水上应急救助能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巩固提升社会救援力量。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装备,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拉练)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基层。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森林防火宣传“三进”(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责任分工: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育体育局、共青团大英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乡、园区、社区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二十八)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相关规定,健全落实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

责任分工:各镇乡、园区、社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充实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各类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制,建立或明确监管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推行派驻执法、成立片区执法中队等方式,切实增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强化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督促一线在编执法人员到岗履行监察执法职责

责任分工:各镇乡、园区、社区,县应急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乡镇(园区、社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加强资金、设备和人员等保障

责任分工:各镇乡、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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