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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考勤制度

2019-12-1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退役军人局

摘要: {"原始ID":"25001997df7943499bfdc39e8ae0dd85","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8日","发布者":"大英县退役军人局","附件":[]}
              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二、局办公室严格实行考勤。考勤起止日为每月1日起至月底。日常考勤执行情况由局行政主要领导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和日常考勤结果作为日常考核、作风效能处理和年度目标绩效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上班登记签到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不准替代签到登记,找人代替签到登记者,每次扣考核分0.5。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在去向告知牌上注明,同时在办公室进行外出登记。未在办公室进行外出登记者视为中途溜号,每次扣考核分0.5

四、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1次者扣考核分0.5,累计2次者扣考核分1,累计3次者扣考核分1.5,累计4次者扣考核分2,累计5次及以上者由局党组研究处理。

五、旷工按每天扣考核分2分处理。累计旷工3次及以上者由局党组研究处理。

六、全体干部职工均要积极如实参加平时考核系统记实,并将记实情况纳入年终评先评优。

参加县上的统一行动或局里的重大活动,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无条件参加,按时参加者按迟到处理,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违反上述第三、第四、第五款规定的,每月累计2次以内的书面检讨;累计2次以上4次以下的全通报批评职工会上公开检讨;累计5次及以上者或者同时存在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项以上的,由局党组研究处理。

、年度内受到及以上作风效能通报的,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加倍进行处罚,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临聘人员一律解聘。

、以上制度,若与国家相关法规有抵触的,以国家法规为准。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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