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大脱贫办〔2019〕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门诊疾病管理工作,提高待遇保障水平,结合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领导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门诊特殊疾病管理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按照大英县医疗保障局大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慢性门诊特殊疾病管理与健康扶贫相关工作的通知》(大医保发〔2019〕31号)文件明确的病种范围及标准要求执行。
二、覆盖范围
(一)已认定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门诊疾病和重症门诊疾病特殊门诊待遇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如无新发病种,本次不再重新认定。
(二)国扶系统登记致贫原因含“因病”、本人反映患有慢性病和公共卫生系统登记为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包括以前鉴定不符合人员),均要全部纳入本次集中排查、申报覆盖范围,各镇、街道办于11月25日前将覆盖范围人员名单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股(联系人:黄敬,联系电话:15828985383)。
三、工作流程
(一)通知全覆盖。要将慢性病病种、认定条件、所需资料等通知到人,对属于本次“覆盖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户实现通知全覆盖,并由各村发放、回收、保存通知单。
(二)认定流程。本次采取“村社申报、镇(街道)认定、县级公示”工作流程进行统一认定,以村为单位收集、整理、报送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门诊疾病申报材料,由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对本辖区内申报资料进行认定,并填写《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认定台账》(附件),各中心镇乡卫生院在2019年11月28日前将《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认定台账》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股(联系人:黄敬,联系电话:15828985383)。县医疗保障局收集汇总全县本次集中认定情况,并将鉴定符合人员、不符合人员、不符合原因对外发布,各镇、街道办组织各村进行公示、公告。
(三)告知全覆盖。对于认定结果告知分三个阶段进行,确保告知全覆盖。
第一阶段,村级排查、申报阶段,一是以往认定通过的慢性、重症门诊特殊疾病人员(以大脱贫办〔2019〕75号文件公布的名单为准),二是不属于28种慢性门诊特殊疾病患病人员,三是属于12种重症性门诊特殊疾病患病人员(告知重症性门诊特殊疾病申报、办理流程),第一时间进行宣传告知,并填写《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门诊疾病鉴定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此阶段告知工作可以与通知工作一并开展。
第二阶段,中心镇乡卫生院认定后,将本次认定结果反馈各村,各村进行认定结果告知。
第三阶段,本次集中鉴定工作结束后,在今后的工作中,各镇要第一时间将县级鉴定的公布结果反馈各村,各村进行认定结果告知。所有告知均采用全县统一版本《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门诊疾病鉴定告知书》,所有告知书一式贰份,贫困人员、村委各存一份,村卫生室留存复印件备查。
(四)完善台账全覆盖。要认真区分本次集中鉴定工作中的《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认定台账》(以下简称《认定台账》)和大脱贫办〔2019〕75号文件规定的《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台账》(以下简称《工作台账》)。《认定台账》只登记本次集中鉴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不符合”、“重症门诊特殊疾病”三类人员不交叉,但本次集中鉴定范围内的人员应全部包括在内。
要按照本次《认定台账》模板对镇、村两级《工作台账》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并将相应内容补充至《工作台账》(申报时间、不符合原因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集中鉴定工作对于纠正我县目前存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覆盖率不高、鉴定结果告知不到位等短板问题具有关键作用,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具体负责落实,各镇、街道办要高度重视、立即实施本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集中鉴定工作,保证按时按质顺利完成。
(二)务必应保尽保。本次集中鉴定工作认定权限下放到各中心镇乡卫生院,是为方便群众及时认定,提高认定工作效率采取的措施,要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慢性门诊特殊疾病标准的贫困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落实保障待遇。
不能因缺医学鉴定资料而导致确有相关慢性疾病、临床指征明显符合认定条件的贫困人员不能享受相关待遇,所在中心镇乡卫生院要对这部分缺乏相应的辅检、并发症病情证明资料的人员,免费提供相应辅检、并发症鉴定医疗服务,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全部按鉴定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县级相关部门将深入镇、村组,对本次集中鉴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县脱贫办专项督查组进行全面反馈。
本次集中鉴定工作在11月30日前结束,相应工作措施可继续沿用至2020年2月28日,以方便春节返乡人员参加认定,之后仍按大医保发〔2019〕31号文件执行。
附件:1.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认定台账
2.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门诊特殊疾病鉴定通
知书
3.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门诊疾病鉴定告知书
大英县医疗保障局大英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24日
附件1 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患者认定台账 |
||||||||
序号 | 申报时间 | 镇 | 村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申报病种 | 不符合原因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注:此表登记经中心、镇乡卫生院认定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慢性门诊疾病管理人员信息。 | ||||||||
认定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认定工作人员(签字):提交时间: |
附件2
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慢性门诊特殊疾病鉴定通知书
:
您好!
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门诊特殊疾病集中鉴定工作,如你及家人患有附件所列的慢性门诊特殊疾病,请在收到本通知2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病情材料至本村卫生室。
£已按照大医保发〔2019〕31号就相应的慢性门诊特殊疾病申报所需资料进行通知。
谢谢您的理解,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
通知人员(签字):签收人员(签字):
年月日与户主关系:£本人、£家属、£亲属
附: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慢性门诊特殊疾病。病种28种:1支气管哮喘、2原发性骨髓纤维化、3真性红细胞增多症、4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5慢性肾炎、6慢性肾功能不全、7强直性脊柱炎、8慢性肝炎、9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10白塞氏病、11自身免疫性肝炎、12多发性肌炎/皮肌炎、13冠心病、14原发性高血压、15风心病、16帕金森综合征、17重症肌无力、18糖尿病、19甲亢、20甲减、21活动性肺结核、22类风湿关节炎、23慢性心衰、24精神病、25系统性红斑狼疮、26脑血管意外后遗症、27多发性硬化、28颅内良性肿瘤。
附件3
大英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和重症)鉴定结果
告知书
:
您好!
你因患下列第种(疾病编号)门诊特殊疾病,或其他疾病,向医保部门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待遇。经鉴定£符合、£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不符合原因是:(£不属于慢性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或重症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无住院病情证明材料,£辅检不达标、£并发症不达标,其他:)。如您今后符合相应病种范围和标准要求,可再次申报。您有任何疑问,可咨询:0825-7824872或所在乡镇卫生院。
谢谢您的理解,祝您早日康复。
卫生院(盖章)告知人员(签字):签收人员(签字):
年月日与患者关系:£本人、£家属、£亲属
附: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和重症)病种范围、待遇及结算要求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慢性门诊特殊疾病。病种28种:1支气管哮喘、2原发性骨髓纤维化、3真性红细胞增多症、4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5慢性肾炎、6慢性肾功能不全、7强直性脊柱炎、8慢性肝炎、9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10白塞氏病、11自身免疫性肝炎、12多发性肌炎/皮肌炎、13冠心病、14原发性高血压、15风心病、16帕金森综合征、17重症肌无力、18糖尿病、19甲亢、20甲减、21活动性肺结核、22类风湿关节炎、23慢性心衰、24精神病、25系统性红斑狼疮、26脑血管意外后遗症、27多发性硬化、28颅内良性肿瘤。待遇:经审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慢性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第一档缴费的每人每年限额报销1500元、第二档缴费的每人每年限额报销3000元。结算:慢性门诊特殊疾病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实行医疗机构“一站式”报销结算,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部分控制在10%以内。
重症门诊特殊疾病。病种12种:29肾功能衰竭、30肾移植术后、31肝移植术后、32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33血友病、34各种恶性肿瘤、35阻塞性肺病、36脑血管意外后遗症、37再生障碍性贫血、38肝硬化、39渐冻症、40癫痫病。申报:持相关病情证明材料、证件照片(2张)、社保卡到县医保局申报,符合条件的立即审批。待遇:上述病种及主要并发症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门诊治疗所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二级乙等医院住院报销政策报销(第一档缴费的报销比例为70%、第二档为75%),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只享受一个治疗期。结算: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全国范围内开展医保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全部施行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结算,未结算的需提供定点医院门诊发票、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在县行政服务大楼1楼医保窗口办理结算。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扶贫开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