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追责问责。对当月排位垫底且未完成目标进度的村(社区),扣减其当月考核分0.2分;连续两个月排位垫底且未完成目标进度的村(社区),扣减其当月考核分0.5分,并向镇政府作书面说明;对连续三个月排位垫底且未完成目标进度的村(社区),扣减其当月考核分1分,镇纪委对村(社区)书记和主任进行诫勉谈话,以村为单位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镇通报。
(三)奖励依据。考核得分作为各村(社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追责问责。对当月排位垫底且未完成目标进度的村(社区),扣减其当月考核分0.2分;连续两个月排位垫底且未完成目标进度的村(社区),扣减其当月考核分0.5分,并向镇政府作书面说明;对连续三个月排位垫底且未完成目标进度的村(社区),扣减其当月考核分1分,镇纪委对村(社区)书记和主任进行诫勉谈话,以村为单位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镇通报。
(三)奖励依据。考核得分作为各村(社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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