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县城区犬只免疫证明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县城区犬只管理,助力“三城同创”。按照《大英县城区犬只管理规定》(大府办发〔2019〕11号)相关要求,现就集中办理县城区犬只免疫证明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19年已实施狂犬病免疫的县城区犬只。 二、办理地点 在谐和(县城郪江中路235号)、我爱我宠(县城郪江中路357号)两个宠物诊所实施免疫的分别到前述地点办理,由社区组织、实行春季集中免疫的到蓬莱镇畜牧兽医站(县城江南东路281号)办理。 三、办理方法 犬主持有效身份证件,携带犬只和一张一寸犬只照片(彩色,能反映犬只全貌)分别到上述地点办理。 四、办理时间 2019年9月3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五、联系方式 谐和宠物诊所 联系人:蔡明霞 联系方式:15881910011; 我爱我宠宠物诊所 联系人:谭恢高 联系方式:13882527688; 蓬莱镇畜牧兽医站 联系人:李贵华 联系方式:13882526981。 六、其他事项 县城区2019年未免疫犬只,请犬主于2019年9月30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携带犬只和一张一寸犬只照片(彩色,能反映犬只全貌)到谐和、我爱我宠两个推荐免疫点实施犬只免疫并领取免疫证明。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