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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英县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9-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 评论: 0|来自: 县工商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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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食安委发〔2019〕2号 

 


大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英县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现将《大英县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9年8月23日

 

大英县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9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大英建设“一区一地”目标提供食品安全保障。现就2019年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厅字〔2019〕1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川委办〔2019〕2号),《大英县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试行)》(大委办〔2019〕5号),进一步强化党委(组)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层层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食安办、各镇乡、社区、各食安委成员单位

2.深入学习《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

责任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食安办、相关县直部门

3.督促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加强考核问效。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

二、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4.加强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推进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规模主体及其产品率先实现可追溯。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5.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联合奖惩规范,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

6.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自查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强化食品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核查,落实从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管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明厨亮灶”建设水平,到2019年底,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食堂)基本完成“明厨亮灶”工作;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7.继续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责任部门:县经科局

三、治理源头污染

8.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粮食治理,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改良种植品种、优化产业结构、改良治理土壤等有效方式,切实减少粮食源头污染,解决重金属污染粮食生产、收储、处置难题;优化调整现有资金投入方式,可将后端处置资金用于前端治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继续深入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

9.加快推进我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启动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整治。

责任部门:大英生态环境局

10.配合省、市完成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抽样监测。

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四、防控化解风险隐患

11.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我县地方特色食品、高风险食品进行专项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全县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信息报送机制,提升食物中毒病因调查、病原检测能力,组织救治因食物中毒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口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

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

12. 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林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妥善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局

13.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和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制定防控措施,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等。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抽检力度,突出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分析,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各镇乡、社区、园区

五、抓实过程监管

14.继续开展农兽药残留、生猪私屠、“三鱼两药”、生鲜乳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15.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工作。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程,提升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标准化水平;加强网络食品、网络订餐安全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商家依法经营。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16.加强旅游景区、农村群体性聚餐、养老机构、宗教寺庙、建筑工地等食品安全管理,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

责任部门: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民政局、县民宗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配合部门:各镇乡、社区、园区

17. 宣传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通知》。加大投入力度,升级改造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严格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的规定,建立学校(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落实校长(园长)等行政管理人员陪餐制,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有计划地组织家长陪餐。建立落实从业人员管理、食材管理、食品留样、自查报告、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学校推动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新模式。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配合部门:各镇乡、社区、园区

18.把学校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

责任部门:县食安办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19.持续深入开展食品打假“利剑”等各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经营走私冻品等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制售“三无”“山寨”、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重点敏感高风险进出口食品专项检查,加大对食品走私打击力度。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依法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

责任部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22.加强基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监)测和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推进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经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稳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

责任部门:县综合执法局

24.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和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

责任部门: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

25.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为食品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责任部门:县食安办

八、深化社会共治

26.加大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力度,组织食品安全正面新闻发布、公益宣传,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营造良好正向的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将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相关教育课程,开展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引导家长、学生、媒体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推动社会共治。

责任部门: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乡、社区、园区

28.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社会人士的明查暗访,加强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县食安办

配合部门: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29.持续巩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双安双创”意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九、助推产业发展

30.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业农村部管理的“三品一标”农产品有效使用数量累计达到70个。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31.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积极开展“天府菜油”行动。

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进一步加大在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良好作业规范(GMP)等体系规范的力度,鼓励获得认证。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33. 加大对食品工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改造提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支持力度。

责任部门:县经科局

 


抄送:市食安办,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人武部。

大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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