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大不动产通告[2019]2号
刘天刚申请将其使用的位于蓬莱镇江南东路的建设用地33.36平方米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用途为商住,根据大国土建(1999)03号大英县国土局关于蓬莱镇火车站居委会拆迁安置居民户修建安置房划拨土地的批复,经蓬莱镇国土资源服务所现场进行权籍调查,该宗地权属来源合法。其四至界限为,东:以用地线为界,邻刘小梅;南:以用地线为界,邻江南东路;西:以用地线为界,邻通道;北:以用地线为界,邻杨月菊。现对该宗地的权属来源、四至界限进行通告,如有异议的,请有关单位、个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若逾期未提出异议,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登记。
特此通告。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0825—7875058
蓬莱镇国土资源服务所:18011175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