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文件 政策文件 查看内容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2020学年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材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9〕420号)

2019-8-26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 评论: 0|来自: 县教体局    

摘要: {"原始ID":"f6303a3894f2417b94ea986c462b2fff","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6日","发布者":"县教体局     ","附件":[]}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为适应新时代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需要,我省启动了信息技术教材修订工作,现已完成三年级和七年级教材的修订和审定,拟从全省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逐年替换使用新修订的教材。现将2019-2020学年全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材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学年,三年级和七年级使用新修订的信息技术教材,用书量按实际使用量的100%报订。四至六年级和八、九年级沿用现行版本教材,不得更换。

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现行使用的四至六年级和八、九年级全部信息技术教材妥善回收存放,在2019年秋季和2020年春季开学后发放给学生使用。上述年级信息技术教材按实际使用量的10%报订,以满足教材补损和部分地区学生人数增加的使用。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人数变化对四至六年级和八、九年级信息技术存量教材和新印教材进行统筹分配,确保信息技术教学规范开展和教材按时发放。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要抓紧按市(州)报订数量印制教材,确保课前到书。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8月16日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相关分类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