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19年8月2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2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25
第四部分 附表 2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9
二、收入总表 29
三、支出总表 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化改革,锐意创新,项目工作取得新成果
致力执法规范化创新。公、检、法、司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刑拘直诉9个配套制度的通知》,累计办理刑拘直诉类案件21件,该机制在全省法制工作会上进行经验交流,改革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致力辅警管理改革。印发《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为辅警办理“六险一金”。创新推出“辅警长”制度,建立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层级化、待遇差别化的分级分层管理模式,推选出6名辅警长,6名副辅警长。
致力“放管服”改革。出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编制了县局“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事项目录,实现了83%的事项最多跑一次,高于省政府80%的要求。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有序推进。
致力社区戒毒康复。创建“全国社区戒毒康复示范单位”,建成并免费开放大英县毒品预防教育基地,接受800余人参观,其经验于10月6日被人民公安报以题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由“大水漫灌”转向“精准灌溉”》进行报道。
2.突出主责,强化打击,维稳工作获得新成效
执法工作严格把关。严把案件审核关,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全年合议案件62件。每月组织公、检、法相关负责人召开执法联席会。截至目前,立刑事案件1022件,结案325件,刑事拘留226人,批捕144人,起诉278人;行政处罚519件,行政拘留348人,强制戒毒49人。未发生国家赔偿、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等案件。
刑侦工作成绩斐然。一是狠抓扫黑除恶。局扫黑办接收和核查涉黑涉恶线索78条,核查完毕66条,在核线索12条,其中上级转发线索53条,自主摸排线索25条。共打掉涉恶集团1个,涉黑涉恶案件立案14起,抓获36人,起诉14人,公诉14人,查封、冻结资产4.8万元,收缴仿64式手枪1支,枪支套筒等配件4件,子弹4发。二是坚持命案必破。刑侦大队短时间内破获吴义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陈昌全故意杀人案、林凤田过失致人死亡案,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圆满完成命案必破的工作目标。三是严打侵财犯罪。破获侵财类案件213起,抓获86人,打掉庞兵、邓洪永等盗抢骗团伙23个,侦破省厅督办案件常继川等人暴力撬锁入室盗窃系列案1串12件,侦破跨省系列案件2串16件,侦破跨市(州)系列案件4串28件,追回被盗汽车2辆,被盗摩托车、电瓶车158辆,追回涉案财物价值80余万元。四是推动刑侦改革。破农村刑事案件43起,打击处理16人,刑事拘留14人,逮捕14人,取保候审2人,移送起诉14人,农村案件的破案数、打击处理数大幅提升。五是推进Y库建设。截至12月25日,通仙、隆盛、卓筒井所100%完成采集、男性族谱绘制及录入工作。
禁毒工作持续深入。破获各类涉毒刑事案件52件,刑拘58人,起诉64人,强戒50人,查获吸毒人员280人,完成目标案件1件,打掉制毒厂点1个,打掉涉毒团伙3个,完成制毒案件四个必查1件,缴获各类毒品200余公斤,捣毁制毒加工厂2个,斩断境外至大英本土毒品通道2条,扣押涉案车辆5辆。执行社区戒毒212人、社区康复26人。
经济案件打击有力。立经济案件11起,破案11件,抓获33人,刑拘9人,取保候审21人,逮捕3人,起诉10件28人,涉案金额约220亿余元,挽回损失约2000余万元,收缴假币39300元,成功发起云端监测线索2条。
“扫黄打非”效果明显。办理黄赌刑事案件12件,打击16人,办理行政案件74件,行政处罚261人,有效抵制了社会不良风气。
网安情报工作成绩优异。立刑事案件14件,刑拘11人,逮捕7人,取保候审8人,起诉9人。办理“3.23”部督案1件、“6.19”“7.12”厅督案2件,查获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万条,冻结资金80余万元。
3.高效监管,优质服务,人民满意度实现新提升
安全监管扎实开展。一是加强了大型群众性活动排查,组织了春节魁山游园、县三运会、县工人运动会等县内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监管工作。二是查处涉枪案件10件,收缴枪支10只,办理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1件,刑事打击3人,查处违反民用爆炸品监督管理规定案1件,有效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三是加强寄递物流业三个100%的落实和散装汽油实名制购买的督导力度,从源头上堵塞安全漏洞。四是加强旅馆业实名制登记管理力度,全年共处罚违规经营旅馆18家。五是完成全县19家重点单位、企业的46个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检查重点单位6家,11个网站,17个重要信息系统,罚款2家,责令整改2家,开展安全等级保护专项检查9次,责令整改17处“安全漏洞”“弱口令”。六是帮助市拘留所关押在押人员,县拘留所在拘容量饱和,最高达在拘容量120%;县看守所承担全市未成年人在押人员集中关押任务,实现监管场所零事故。七是对使用剧毒化学品的2家企业、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34家医院、25所学校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定期走访。八是办理了全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起诉1人;办理环保适用拘留4案4人;受理食药行政执法部门移交刑事案件线索2件,初查2件,不予立案2件,食药环工作数据位列全市第一。九是全县建立社会信息综合采集点290个,合格254个,采集数据48万余条,排名全市第一。十是对接县卫计局,清理已死亡、康复精神障碍患者142人,减轻基层重点人员管控负担。
交通管理平稳有序。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万余起,其中饮酒驾驶255起,醉驾28起,毒驾9起,无证驾驶47起,货车超载43起,7座以上面包车超员50%以上100起,违反禁令标志987起,乱停乱放3374起,闯红灯526起,改型72起,处罚尾气排放不合格机动车12起,暂扣电动三(四)轮车315台。
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110报警服务台总接警5.8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500起、治安案件554起、群众求助495起、纠纷1028起、其他警情1339起、交通类警情1933起、无效警情4.8万余起,无有效投诉。二是办理二代证38044个,出生入户5471人,变更更正户籍信息13429条,补录无户人员户口105人,清理核实疑似重户人员数据1305条;联合扶贫办、乡镇党委政府申报补录了87名无户口贫困户的户籍;审核2019年高考考生户籍信息3087条。排查失地农民进社保问题户籍52人,为县政府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三是受理公民出国(境)申请13226人次,开通绿色通道加急办证5人次。四是办理回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2072件,接待群众来访150人次,收到上级转发信件46件,均按要求回复。五是办理驾驶证业务14173人次,办理机动车业务29868辆次。六是收发、流转、办理省、市、县级公文1000余份;审核、修改各类公文420余份;保障各类会务200余次;超额完成160分信息调研任务。七是依法治县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4.夯实基础,强化保障,基层发展力再上新台阶
“双清工作”奋勇争先。共完成实有人口新增15669人,从业人口新增6514人,实有单位新增583人,实有房屋照片新增11004人,服务实战317件,户籍人口清理60319人,信息维护近30万余条;牵头开展了全县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收集上报数据20万余条。
基础建设进展迅速。业务技术用房配套设施建设强力推进,预计2019年春节后搬迁入驻。新建通仙所、隆盛所配套设施项目、拘留所升级达标建设项目有序实施。落实基层民警休息用房79间,落实床位96张,待验收。投入259万元,完成350M数字无线集群系统装备建设项目。
综合保障工作到位。完成了文会、升旗、视频会议、机要保密传真等保障性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涉案财物管理,2018年,涉案财物系统录入248件,出库50件,涉案资金5千余万元。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健全完善了相关规定、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5.政治建警,从严治警,队伍凝聚力呈现新面貌
强化党建工作。按照《大英县公安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了“两个责任”的落实。印发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逐步完善《全面加强党员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配套制度,为做实党务工作找准了方向、厘清了思路、增添了措施。在全局范围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参加讲座3次,培训党员干部500余人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多次到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上党课。
强化思想建设。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契机,抓实民警、辅警的日常理论学习,开展4个专题的讨论,形成专题调研报告29篇。严格执行“六必访六必谈”制度,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
强化教育训练。一是向教育训练要警力。组织6期共72名民警参加内江“战训合一”教育训练;组织5期97名辅警到内江、遂宁培训中心培训;组织2期15人到遂宁警官培训中心参加科所队长培训。二是突出反恐实战训练。组织40人参加市局反恐应急拉动演练;组织200余名警力在县政府广场举行“战训合一,值守大英”暨反恐防暴应急处突集中训练汇报演练;组织100余名警力在大英县盛马化工公司参与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演练。
强化护警维权。成立维权委1个,组建律师顾问团1个,维权9次15人,有力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开展5.25心理健康周活动暨心理行为拓展训练。落实民警年休假和体检制度。
强化优警暖警。举行“不忘初心,永铸警魂”人民警察荣誉仪式,授予9名公安民警服务成就荣誉奖章,向7名荣休民警和2名服务公安工作的同志颁发了纪念奖章。5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2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11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4个集体嘉奖和3名个人嘉奖。对因公牺牲的民警遗属、6名因公负伤民辅警进行了走访慰问。
强化宣传工作。围绕“百日平安会战”“春雷”“夏安”“秋风”“冬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宣传,及时发现、深入挖掘战斗中涌现出的生动、感人、鲜活的先进事迹,在各类媒体刊发转发稿件2083篇,尤其是蓬莱第二派出所辅警罗阳消防灭火英勇救人的事迹,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采访报道。在全市宣传舆论比武竞赛中获得第1名,在全省宣传舆论比武竞赛中获得第4名。
强化督导检查。结合“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开展现场督察200余次,电话督察50余次,网上督察300余次,印发督察通报27期,发现查纠各类问题105起,提出督察建议105条,有力推动了纪律作风建设发展。
强化执纪监督。受理、查办各类线索29件,处置线索27件,正在调查2件,停止执行职务2人,立案处理3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5人。
二、机构设置
下设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辅警管理科、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情报大队、网安大队、审计室、禁毒缉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特警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拘留所和13个公安派出所。
代管2个事业单位:大英县网络舆情中心、大英县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大英县公安局以下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决算为部门末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730.7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65.69万元,增长21.8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奖第二批(2018年到位)比2017年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奖第一批(2017年到位)增加820.85万元,另外2016年警察执勤加班补贴调标资金366.04万元于2018年到位。(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873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12.44万元,占96.36%;其他收入318.32万元,占3.64%。(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873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8.33万元,占56.91%;项目支出3762.42万元,占43.0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30.7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65.69万元,增长21.8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奖第二批(2018年到位)比2017年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奖第一批(2017年到位)增加820.85万元,另外2016年警察执勤加班补贴调标资金366.04万元于2018年到位。(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47.38万元,增长17.4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奖第二批(2018年到位)比2017年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奖第一批(2017年到位)增加820.85万元,另外2016年警察执勤加班补贴调标资金366.04万元于2018年到位。(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2.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0.02%;公共安全(类)7656.08万元,占91.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5.47万元,占4.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4.91万元,占1.60%;农林水(类)支出2.7万元,占0.03%;住房保障(类)支出231.28万元,占2.7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41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60.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19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反恐怖(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训养(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3.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3.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1.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7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5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6.45万元,完成预算90.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8.32万元,占9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13万元,占4.1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32万元,完成预算94.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4.25万元,下降11.4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车辆保有量进一步减少,此外,油耗过高的车辆得以报废或处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5辆,其中:轿车21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8.32万元。主要用于于治安巡逻,案件侦破和维稳处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3万元,完成预算4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30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国家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局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146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外地公安机关民警办案5.28万元,接待上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来我局检查、调研2.85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和上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来我局检查、调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大英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7.66万元,比2017年增加410.27万元,增长91.71%。主要原因是2017年为了推进公安局重点项目建设,对机关运行经费开支进行了大幅压缩,同时,2018年为了保障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顺利投入使用,增加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经费。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大英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6.8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勤务巡逻,应急处突和维稳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6.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英县公安局共有车辆3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大型安保,应急处突和维稳。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