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大不动产公告〔2019〕12号
根据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0923执656号,关于郭正能申请执行与吕荣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吕荣富名下的位于大英县蓬莱镇金元后街31号大英县农机局集资楼2楼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川(2016)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0334号】,因吕荣富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英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川0923民初2201号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我中心将协助执行吕荣富位于大英县蓬莱镇金元后街31号大英县农机局集资楼2楼2号房屋,变更过户登记到郭正能名下。
吕荣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三十日内请你将【不动产权证号:川(2016)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0334号】原件交到我中心。逾期不交,我中心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注销登记,并办理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22日
联 系 人:雷宇飞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 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