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大队、数管中心:
为加强对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蒋 明 局党组书记
张 君 局长
副组长:黄春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军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静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才双 特勤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股室,大队、数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部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舆情”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文杰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络舆情的应对和日常工作。
附件:1.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
2.网络舆情应急处置人员名单
中共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4月18日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与新闻媒体、网民的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及时做好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展示我局良好社会形象。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系统被各媒体登载有对本单位本部门行业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群众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信息,或对本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立局网络舆情监测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数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网络舆情处置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为舆情管理员,各股室、大队工作人员为网络舆情监测员。
舆情管理员、监测员职责:负责浏览、监测、整理、搜集、报送、督办局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定期对有影响力的网站进行浏览和搜索,重点关注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等。
第五章 处置流程
对出现或即将出现的网络舆情,按以下流程办理:
舆情监测——研判预警——舆情批办——分类处置——跟踪督办——总结评估——资料归档
第五条 舆情监测:局网络舆情监测员要定期对有影响力的网站进行浏览和搜索,重点关注西部大英、百度贴吧、天涯论坛、腾讯微博、遂宁城事、大英发布等网站涉及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等,将本单位可能引发或已经引发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等问题及时反馈网络舆情管理员。
第六条 研判预警:局网络舆情管理员收到关于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等问题的报告后,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并在两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提出是否可能出现网络舆情的预警,交局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研判,领导小组在一小时内对某起事件可能发生的网络舆情处置作出批办,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第七条 舆情批办:网络舆情出现后,舆情管理员第一时间将情况呈报局领导小组批办,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股室办理落实。
第八条 快速反应:网络舆情出现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坚持“双处置”原则,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情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和对外发布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及时发布信息,主动与民众沟通并适时进行权威讨论,通过释疑赢得公众。
第九条 分类处置:对出现的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未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介入报道,评论量也是零星分布,安排相关股室、大队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对口负责人审定后由舆情管理员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较大网络舆情。指涉及有损我局形象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网站出现且负面声音有所上升,发酵趋势明显的舆情。要及时上报县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安排相关股室、大队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告知事实真相和事件处置情况,及时跟帖回应,妥善处置。
3.重大网络舆情。涉及我局突发事件引起的、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迅速上报后,在县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分级响应,及时有效处置。经调查核实,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提请相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第十条 动态跟踪。网络舆情发生后,局网络舆情处置办公室要落实专人对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 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局网络舆情处置办公室存档,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第十二条 立卷归档。局网络舆情处置办公室负责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有关科室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人员名单
一、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员:
郭红梅 肖 涛 岳也文
二、网络舆情信息员:
郭红梅 王 佳 夏明凤 许 珊 包 敏 岳也文
姚昌洲 左雪琏 李云霄 肖 涛 陈家林 蒲 勋
张志强 余建华 张 陶 朱文娟 兰福蓉 肖兰筠
三、网络舆情引导员:
郭红梅 王 佳 夏明凤 许 珊 包 敏 岳也文
姚昌洲 左雪琏 李云霄 肖 涛 陈家林 蒲 勋
张志强 余建华 张 陶 朱文娟 兰福蓉 张炳武
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