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9〕96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大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备案专用章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大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专用章(编号:5109235026156)。
启用印章印模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