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单位(盖章): 工单编号:20150630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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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大英县蓬莱镇粮食局红旗桥附近(无法提供详细地址) 事件:先生于2014年3月至9月在该处被私人老板聘请做木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宋强(13547777718)至今(2015年6月30日)未支付先生8万余元的工资,先生询问老板宋强具体情况,被告知是蓬莱镇粮食局未拨款。 诉求:希望责任部门督促蓬莱镇粮食局及时支付先生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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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兴顺公司与尧顺建司签订的协议:兴顺大道(含古柏路)建设项目为BT模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兴顺公司分三期支付回购款。目前,由于兴顺大道(含古柏路)建设项目还未竣工,兴顺公司不能支付回购款。我们正在协调、督促尧顺建司,由尧顺建司组织资金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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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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